新华网合肥6月22日电(记者周立民、戴浩)4月24日国务院调查组在阜阳市太和县现场查获一批劣质奶粉。当晚,太和县工商局决定撤销劣质奶粉发现地工商所正、副所长职务并开除了两名市场管理人员。这一处理结果第二天被上报国务院调查组,众多媒体作了公开报道。但记者6月4日采访发现,这几名工商执法人员一直在正常上
班、领工资。
为调查劣质粉事件,已是第二次赴阜阳市的国务院调查组4月24日到太和县实地调查。在太和县勿忘我糖果厂,调查人员现场查获890袋“三代人”牌劣质奶粉。这种奶粉在工商部门已公告的不合格奶粉名单之列。
据太和县工商局局长徐学顺介绍,阜阳市委、市政府和太和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当天深夜,县工商局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撤销城东工商所所长纪登攀、副所长武海职务,对城东工商所市管员陈春生、宋影予以辞退。4月25日,这一处理决定被上报给国务院调查组。4月26日,中央电视台、《阜阳日报》等一批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6月4日,记者到太和县工商部门采访。城东工商所门口墙上悬挂着一个牌匾,上有全所工作人员照片、职务和岗位。记者发现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被宣布撤职、开除的纪登攀、武海、陈春生、宋影等四人仍在其列。在所长办公室门口,贴着一份“城东工商所五月份值班表”。从表上可以看出,他们5月份一直在“带班”或“值班”。
记者随即到所长办公室,问坐在办公桌后的一个人:“请问所长在不在?”他回答道:“我就是所长纪登攀。”据纪登攀介绍,4月25日,太和县工商局领导在全县工商所长会议上口头宣布了对他们四人的处理决定,但至今没有给工商所下发正式文件,也没有向阜阳市工商局上报,处理决定只印一份交给太和县市场整治办公室,通过这个渠道上报给国务院调查组。“城东工商所的工作一直由我主持,其他三人也在正常工作、履行职责,我们没脱一天岗,工资等待遇也没任何变化”。
纪登攀告诉记者,县局领导在宣布处理决定时曾向他们四人解释,处理他们“是为了应付上级”、“不这样处理你们,县领导就会被处分”,并承诺处理决定不上传、不下达,“你们正常上你们的班、执你们的法”。他提供给记者一份由武海、陈春生、宋影署名、递交给阜阳市工商局党组的《申诉书》。《申诉书》要求:以书面形式撤销处理决定、在有关媒体公开声明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
太和县工商局为什么会不执行自己作出、并已上报国务院调查组的处理决定?徐学顺说,那是因为这份处理决定“本身就是错误的”。他的理由是:虽然国务院调查组现场查获的劣质奶粉是在城东工商所辖区,但对勿忘我糖果厂经营劣质奶粉,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元月3日已立案调查,4月19日移交到公安部门了,这样,城东工商所对此案没有处理职责了;城东所工作人员曾于4月21日对这家经营单位进行了依法检查;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监管,生产环节由技监部门负责,这批劣质奶粉是在糖果厂二楼发现的,工商部门无权检查;对这几个人的处理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已是垂直管理单位,县工商局虽有权撤工商所长的职务,但当时没有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开除公务员,县工商局根本就没有此项职权。
徐学顺告诉记者,经县工商局党组集体研究,出台了这份“站不住脚”、只上报给国务院调查组的处理决定,作为领导,他应付一定的责任,但这也是迫于形势、迫于县里的压力,“有错必纠,过一段时间我们会更正的”。
太和县政府一位领导对工商部门这种作法表示不满。据他介绍,早在今年初,阜阳市工商局就发出通告,宣布如在辖区内发现已被列入“黑名单”的劣质奶粉,将对所在地的工商所所长撤职处理,今年4月份,阜阳市政府也做出相关规定。他认为,在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劣质奶粉事件时,已是第二次到阜阳的国务院调查组还能在现场查获劣质奶粉,工商部门难辞其咎,而作出处理决定仅上报、不执行,“是典型的阳奉阴违、哄骗国务院调查组”。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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