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汕头6月18日电
近日,汕头警方破获一宗“养蝎致富”诈骗案,以养蝎取毒为名实施合同诈骗、使近2000农户的1000多万元血本无归的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2003年下半年以来,姚某红、李某赏(均为河南伊川县人)、曹某波(汕头市潮阳区人)等犯罪嫌疑人在汕头市一些媒体上大量
发布“养蝎致富,半年回本”的广告,向工商部门申办了营业执照,通过律师事务所对签订合同进行法律鉴证,以种种假象骗取致富心切的农民的信任。他们在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等地设立养蝎场,以每只毒蝎4~6元的价格成组(每组1000只)提供给农户饲养,农户每月带着饲养的毒蝎到养蝎场提取毒汁,以每只提毒款1元卖回给他们。按此计算,农户半年即可收回成本。为了吸引更多农户,他们还约定只需付一半的购蝎款,余款在两个月后领取的提毒款中逐月抵扣。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提毒,只是设置了一个简陋的“提毒房”掩人耳目,并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农户接近。起初他们还兑现了部分提毒款,骗取农户信任,使更多的人上当。直至2004年5月7日,农户到各养蝎场领提毒款时,才发现上当受骗,养蝎场的老板早已携巨款逃跑了。
2000农户1000多万元的血汗钱被骗,农民的致富美梦变成噩梦。这一案件引起了广东省、汕头市领导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汕头警方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奋战,一举侦破了这宗影响恶劣的诈骗案。目前,警方正在继续战斗,追捕其余涉案人员,追缴赃款。(林军强
邱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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