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翘首企盼的岛城普通高中课改将于本月20日启动,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出台《青岛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六项新政策,分类推进、统筹资源、全员培训、重建评价体系,真可谓“重装上阵”。 &
nbsp;与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相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带来的震动也是一场“革命”,因此市教育局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六项新政策:全面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与实验教材,为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构建由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构成的课程结构和科学的课程设置方案,加强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建设,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构建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持;创新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新的教学组织管理形式,鼓励学生选修更多的课程,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和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和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提高;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鉴于目前我市普通高中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市教育局确定一般高中学校、省、市级规范化高中学校和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学校三个层次,在坚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学校办学条件、实验教师素质、选修模块开设、学校课程开发、课程资源开发、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不同进度要求。 同时,市教育局还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统筹新课程师资培训、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管理制度重建、教师专业发展、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统筹不同学校之间、学校与社区之间课程资源的整合;统筹市教育局各处室工作,形成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合力。 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将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新课程实验培训者、高中校长和教师、教育行政和教学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教师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培训的原则,市教育局原则上负责对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培训者、普通高中学校骨干教师和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全体教师进行培训;各区、市教体局负责对各自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各普通高中学校负责校本培训。 市教育局鼓励各校积极探索构建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学分认定方式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体系,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生学分由学校认定,在学生达到毕业必需学分的基础上,鼓励学生选修更多的课程,进一步完善我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办法,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和综合素质。(本报记者刘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