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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水费生分歧全楼居民被断水市城管局认为应尊重大多数居民意见
青岛新闻网  2004-06-17 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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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长汀路20号的张先生昨天来到早报接待室说,因水表冻破、水管漏水等原因,全楼近3年时间无法收齐水费,应缴费达1万多元,近日被断水。现在全楼28户居民同意按水表数均摊水费,另外4户则因用水较多而坚持按户分摊,导致水费没法收。

    分摊水费产生分歧究竟该怎么办呢?
记者咨询了市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市建委和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下发的127号文件规定,总表数与各户分水表总数的差额部分,由居民按用水量的多少分摊或按户均摊。他还说,至于居民在水费分摊方式上产生分歧,可由居委会出面协调,应尊重大多数居民意见,少数居民最好不要过于计较。记者杨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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