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长汀路20号的张先生昨天来到早报接待室说,因水表冻破、水管漏水等原因,全楼近3年时间无法收齐水费,应缴费达1万多元,近日被断水。现在全楼28户居民同意按水表数均摊水费,另外4户则因用水较多而坚持按户分摊,导致水费没法收。 分摊水费产生分歧究竟该怎么办呢?
记者咨询了市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市建委和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下发的127号文件规定,总表数与各户分水表总数的差额部分,由居民按用水量的多少分摊或按户均摊。他还说,至于居民在水费分摊方式上产生分歧,可由居委会出面协调,应尊重大多数居民意见,少数居民最好不要过于计较。记者杨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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