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休假忘我地“加班加点”在温州将不受鼓励,甚至还将失去评先进工作者的机会。日前,该市市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联合试行《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明确强制休假和休假补贴制度,并将休假情况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据悉,此举在全国尚无先例。
根据《通知》要
求,各机关单位应制订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实行强制休假及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规范年休假管理,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账;实行年休假补贴制度,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通知》明确,对按规定执行年休假的工作人员,由单位按每天30元的标准发休假补贴;对应休未休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年休假补贴。
“由于单位领导观念还没转变,同时缺乏相关部门的组织规范,目前年休假的执行处于无人带头局面,休养目的和方向也受到影响。”温州市人事局副局长吴家斌说。由于目前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尚无范例可循,吴家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比较低调。2002年,该局对全市市级机关(含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98个单位6026名公务员的年休假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一年中完全未享受年休假的公务员有2538人,占总人数的42.12%;享受部分年休假的1918人,占31.83%;全部享受年休假的1570人,仅占26.05%;其中主动要求享受年休假的仅1908人,占31.66%。
“休息不充分导致了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甚理想。”吴说。2002年,该市共有3191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体检者患有高血压、动脉硬化、高酯血症、脂肪肝等病症。
“事实上,年休假是工作人员的基本休息权利。”吴家斌说,“推行年休假,并对年休假实行经济补助,是对工作人员的一种健康储蓄。”
据悉,该《通知》目前尚处试行阶段,是以电话形式下达的,强制休假的制度细则也还未出台。但吴家斌撰写的调研报告建议:单位对工作人员年休假的执行情况,应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先进评比的依据。在严格工作任务考核的基础上对主动要求年休假的工作人员要给予表扬,对抱无所谓态度的要给予正确的引导,对不执行年休假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每年要对年休假的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对不实行年休假的,建议年终不予以评选先进,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吴正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