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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叫板民航总局:挂失机票缘何1年后才办理退款
青岛新闻网  2004-06-15 15:27:16 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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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的身份证、银行卡不慎遗失,去补办一张就可以了。但如果你遗失的是一张机票,问题就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了。

  任女士是于最近丢失了一张从温州飞往重庆的机票,当她去补票时,售票方——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浙江分公司温州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却表示,飞机票丢失不能补票,只能挂失后重新购买新票,而挂
失的机票则须在一年之后给予退款。对于上述解释,任女士无法接受,她表示,自己用身份证登记购票,该营业部应该都有记录,为何还要让自己再花钱新买一张机票?

  工商人员告诉笔者,航空公司的说法是,旅客遗失机票可以补开机票的,但前提是旅客必须“提供证明”。而提供的是哪些证明,目前尚无明文规定。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因此目前民航企业一般都要求乘客另购新票。至于票款为何要在一年之后退还,航空公司解释为,机票的有效期为一年,在这一年内遗失的机票可能会被冒用或冒退。笔者在联系上“国航”温州营业部的一位经理时。该人员的解释也基本一致。该人士表示,按“国航”内部规定,若要补票,必须提供的证明包括身份证、当地派出所证明等。在此同时,还要保证遗失的机票不会被冒领、冒退、冒用。如果拿不出以上证据,则只能新购一张机票,在一年后确实没有被冒退、冒用,退还的,则给予退款。这位经理还强调,这一规定是国航总部按民航总局的规定制定,各个航空公司都一样。

  当笔者提出,挂失以后将遗失的机票列入黑名单,不就可以防止拾到者冒领、冒用、冒退了吗?该经理承认,在列入黑名单后被非法使用的可能性不大。不过他表示,列入黑名单也有个过程,而飞机票销售常常是委托代理人进行,如果黑名单还没有下达到各销售点,代理人把关不严的话,可能会被冒退。

  对此,笔者又提出疑问,即使黑名单的下达有个过程,也用不了太久,一年时间是否过于漫长?该经理则未予正面回答,他强调“这种规定性的东西”不敢突破,“我们作为执行者,只有遵照执行”。

  为了做进一步的证实,笔者随后又随机拨通了东方航空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95108,接话小姐的回答与“国航”方面的解释如出一辙。她同样强调是民航总局规定的,所有航空公司都这样的。

  笔者了解到,航空公司所强调的民航总局的规定,系1985年制定、1996年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其中规定,客票遗失,旅客应及时提供证明后申请挂失,售票点应及时通告有关承运人。经查证客票未被冒用、冒退,待客票有效期(一年)满后的30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任女士告诉笔者,如今不论是坐飞机还是退机票,都是要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加之民航方面有“黑名单”管理系统,杜绝冒用冒退并非难事。再者,认真核验旅客,防范机票冒用、冒退本是航空公司的职责所在。退一步讲,即使存在一定难度,也不能因此将航空公司的“查验过失”全部转嫁于乘客身上! 辛华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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