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0日一大早,许多经常乘坐11路和19路公交车出行的徐州市民像往常一样来到站台等车。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左等右等,一向准时的11路和19路车却一直没有出现。
等车人:早上6点多来到这里都没有车,“那时候人都排到这里了……”“迟到的人特别多,许多上学的孩子都迟到了……”
平时十分繁忙的11路和19路都跑到哪里去了呢?人们事后才知道,原来,早在当天凌晨5点,11路和19路公交车所属的徐州公交五公司铜山停车场出口就被人用14台大客车堵死,包括11路和19路9条线路的170辆公交车被堵在家门口,一辆也出不去。
公交司机:一到这里我们看见场面十分混乱,三个大门每个门口有5台车交错着把门口堵死了,领导让我们保持镇定,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
堵在公交五公司门口的车辆均来自另一家经营城乡客运业务的客运公司---铜山县苏鹏客运公司。直到上午8时40分,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苏鹏客运公司才将堵门车辆移开。尽管徐州市政府在堵门事件发生后临时调派其他公交车辆运送焦急等待的市民,但持续近4个小时的“堵门事件”仍然使近4万徐州市民的出行受到影响。从图象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起故意的“堵门事件”。
苏鹏公司 孙龙:是司机他们自发组织的,我们被他们逼的。逼得没办法了。
究竟是谁逼的苏鹏公司去堵公交五公司的大门呢?原来此次堵门事件的直接诱因是5月9日两家公司车辆之间的一起碰撞事故。在事故现场我们可以看到,前面的客车是公交五公司的19路,后面被撞的是苏鹏公司刚刚运营几天的客车。
同期:“当时他别我,我停住了,但是他车向前提了7。8米,接着就倒车撞过来了。
同时经历这一事故的还有大庙镇孤山村三组的一位农民蒋徐建。5月9日那天,手臂受伤的他偕同妻子和年仅三岁的孩子到市里看病,却在苏鹏公司被撞的客车里受到了再次的伤害。
蒋徐建:“当时我的老婆和孩子坐在第一排,我在第二排右边,本来我这个手就不好,然后一经过碰撞。这个石膏就掉了一块。我的手就不停的在抽搐。
看来,受到影响的并不光是出行受阻的4万徐州市民,乘客的人身安全也难以保证。为什么两家公司会有如此大规模的冲突呢?据了解,发生堵门事件的铜山新区位于徐州市铜山县境内,紧邻徐州市区,此次被堵的徐州市公交五公司11路和19路车经营的是铜山新区到徐州东站的公交线路,而堵门的苏鹏客运公司经营的是铜山县焦山到东站朝阳的线路,两家公司在经营线路上有大约二分之一重叠。
线路的重叠使得两家公司在运营中屡次发生冲突。
苏鹏公司:“他们在教育局,原盘道那里,见到我们的车就没命的堵截,那时候都疯了。
而公交公司却觉得自己也很委屈
公交公司:他们有一天带着一个面包车来,堵我们的门,见到司机就打。
从“撞车事件”到“堵门事件”,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事态升级以后的两个片段,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两家公司有这样的冲突呢?
主持人:两家公司为一条线路发生矛盾,发生争执结果却影响到了数万人的出行。那么这两家公司的矛盾究竟何在呢?接下来,我们来连线当事双方的负责人。第一位是徐州市铜山县苏朋客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洪飞,张经理您好。另一位是徐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五分公司副经理修建。您好。首先想问一下修经理,那天咱们公司被封堵以后,180辆没有出去,当时造成了多少人出行不便?
修:当时造成至少四万人出行不便,但是我们公交很快调集了50多辆车,虽然不够,但是缓解了一部分,以后上班上学迟到的人超过一万人。
主持人:张经理,你们当时为什么采取这样极端的方法呢?
张: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我们的线路是通过县和市两级合发的审批手续审批的,我们在这个线路上经营就是说两年了,经过我们驾驶人员的努力,以我们的优质车辆和我们的优质服务态度,赢得了广大乘客的好评。五客运公司对我们这个线路,可能是嫉妒之心,这种情况下,他们连续大约不下10几次碰撞我们的车辆。
主持人:我问一下修经理,刚才张经理讲到由于你们可能存在嫉妒的心理,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对于这种说法您怎么看?
修:我是这样看的。实际线路运营一定要合法,我们19路是一个正式的线路,徐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在2001年7月份,根据公交的线路进行了审批,所以我们这个线路是经过县区每一个站点,都在批文当中显示出来了。另外一个事实是,苏鹏公司的车辆,他们没有按照自己申批的线路走,而是进入了19路,这是一种违规的侵权行为。
张:我现在正想质问合法不合法性,因为我们的线路审批是通过县市两级交通部门审批的,有合法的手续,他们19路在进入县区之后没有任何手续,你问问他们合不合法。这种是不是侵权行为?
主持人:张经理,你们认为的侵权,你的权是谁给你的权?
张:我的权是交通部门审批的权。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修经理,你们所说的权是谁给你们的权?
修:我们的经营权是市政府给的,市政府授权市政公用局申请这个线路,把这个线路经营权给我们公交公司。
主持人:张经理,修经理提到,你们线路上是侵权了,您怎么看呢?
张:我这个线路应该是交通局批的,公用事业局无权批的。线路的申请应该是县市两级交通部门批的,才能跑这个线路,而公共事业局只是城市规划这块,我们县区一定在城市规划之外,按照公共事业局的管理范围,是三环路之内的,
修:因为我们是城市公交,城市公交在审批权限在市政府,这是国家建设部规定的,我们跟他不属于同一个类型的行业,所以市政府批准了我们的线路,那就是合法的。童山地理条件和市区相连,童山县区很多都是住在市区,或者住在县区到市区上班,或者住在市区到线区上班,在整个人员交流上,已经成为了市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这种情况下公交才会引进来,
主持人:我感觉到你们双方一个分歧点,你们双方分歧的关键点在于自己范围之内或者自己范围之外是否是侵权的问题,我想不管怎么说矛盾出现了,总要解决,修经理,乐观点说,你们两个公司会有握手的时候吗?
修:这个看情况发展,因为我觉得徐州市政府随着政策的调整,有可能出现一些合并,或者重新规范经营权限的问题,到那个时候,有可能合并,那就有可能,这个主要看政府意见,不是我们个人力量所能解决的。
张:这个问题我很希望有这一天,城市的公共交通管理上,我想徐州在不久的将来也要达到公交城乡一体化。
主持人:相逢一笑泯恩愁,也希望你们双方能够很好地和解,谢谢二位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两家公司都讲述了各自的观点和理由,那么再两家公司争执的背后,究竟还存在些什么呢,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短片。
对于徐州公交公司和苏鹏客运公司而言,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徐州市到铜山新区之间的运营线路究竟是属于公交线路还是客运线路。按照我国公交与客运的传统划分,一般来说,城市公交运营范围是在市区内的市政道路,主管单位为城建部门,具体到徐州市主管单位为徐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而市区之外城乡之间的公路运输归客运公司应运,主观单位为当地的交通部门。按照这种划分,公交客运之间原本应当井水不犯河水。那么徐州市为什么会出现交叉管理,公交客运相互撞车饿局面呢?
公用事业管理局:公交是城市的辅助设施,应该城市到什么地方公交就到什么地方,徐州市到铜山的线路,是历史原因。
相关部门所说的历史原因指的是1996年徐州市之外铜山新区的建立。
公交修建:铜山新区刚建立起来的时候还是一个空城,就是因为交通,没有公交。
为了改善铜山新区的交通状况,1997年,在铜山县政府的邀请下,原本只在市区内运营的徐州市公交公司开通了联结市区与铜山新区的公交线路。近年来,由于徐州市区的扩大和铜山新区的发展,城乡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公交线路也日渐成熟并得到了徐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市政府的认可。可是,当地交通部门却不认同公交公司进入铜山县的资格。
交通局:他们(公交公司)进入我们县区应该由我们来批准。
交通部门认为他们管理城乡之间的交通是天经地义的,于是,经过徐州市和铜山县两级交通局批准,一家民营运输企业苏鹏客运公司也开始投入徐州市区和铜山新区之间的运营。于是在同一条线路上出现了公交与客运同线运营,却分属两个部门管理的局面。两家之间的客源之争也由此而起,并愈演愈烈,最终演变为前不久发生的撞车事件和堵门事件。
主持人:这种事情的发生应该说,最终损害的还是百姓的出行。那么如何解决呢,接下来,我们再来连线两位嘉宾。第一位是徐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军,另一位嘉宾是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的秘书长张奎福。我想问一下张秘书长,比如像徐州出现的这次两家公司的矛盾的事件,您在以前听说过吗?
张:我听说这次徐州的发生的事件造成了四万多人的出行受到影响,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像这种情况,在过去在其它城市也不断地发生,类似这种事件呢,反映了我们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系上,在政府的行政行为上,应该从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上,还存在着很大问题。
主持人:杨秘书长,我们对两家公司采访的时候,他们都提出对方侵权,一方说我的行使权利是由市政公用局批准的,另一方面说,我的线路是交通局批准的,现在这两个线路又有重叠的部分,最终你们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杨:我很赞成刚才张秘书长讲话,由于一些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交叉造成的问题,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因为原来我们公交车辆,城市的公交车辆向农村延伸,原来历史上造成的,那个时候并没有乡村的车辆,进城很少,最近几年改革开放,进城不断发展,农村的车辆进城这个需求量很大。所以这种情况下,农村车辆进城,必须有一个渠道进来,这个进来的批准恰恰是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没有很好的统一,形成了一个他也批我也批,大家批了都算的局面。现在我们处理这个问题,一方面尊重现实,维持原来公交线路的正常运用,保证全市正常的生活秩序,第二我们了解了一下,苏朋公司的路线是从始发点到终点,中间并没有允许在城市道路上多停留,现在看起来我们遇到的情况就是,这家公司有违规停靠站点的现象。
主持人:就是苏鹏公司有违规停靠站点的现象。
杨:对,就是为了拉客。
主持人:我们采访过程中苏鹏公司也出示了比如交通部门的批文,也没有规定在哪些站点不能停靠,这个问题如果按照现在的方法解决的话,苏鹏公司能满意吗?
杨:是不满意,现在就要求增加站点,他要求站点,我认为要求站点也有合理性,我们现在已经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和公交主管部门,对他的要求进一步进行研究,哪个站点可以停,哪条路可以行驶,拿出方案。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张秘书长,您觉得徐州市做法合理吗?
张:刚才我听了杨秘书长的介绍,我想徐州市政府采取这样的办法,暂时缓解两个公司竞争产生的矛盾。但是我个人建议,通过这个事件来逐步理顺公共交通的管理体制。现在的问题,据我了解的情况,就是一条线路,一条公交线路,不同的部门,批给两个企业来经营,这样就造成了在竞争方面出现了一些不愉快的事。就好像是一个女儿有两个妈妈,两个妈妈各有各的主张。这个线路在给一个公司经营,同时又给另外一个公司经营,这样肯定要造成很大的矛盾。我想通过这个事件,希望徐州方面能够逐步地理顺这个管理体制,能够把市场规范化,特别是采取特许经营的管理方案,把这个问题能彻底解决。
主持人:能给我们通俗地讲讲吗?特许经营权是怎么回事?
张: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就是通过依靠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那么政府提出经营这个公交线路的一些具体的要求,和进入这个市场准入的一些条件,选择他认为合适投资者和经营者来经营这条线路。推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前提必须是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它的条件,它的依据,它的法律依据,必须是一个统一的一个规定,不能这个部门搞这个条件,那个部门搞那个条件,这样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主持人:杨秘书长,如果按照这种做法的话,徐州市的事不是很简单吗?把多头管理变成一头管理不解决问题了吗?
杨:城乡一体化的公交体系是势在必行,我们正积极探索这个方面,正在积极探索这个方面的工作,你比如说我们现在,刚才我们讲的苏朋公司,他愿意加入城市公交这个队伍行列,并且按照公交要求的车辆,要求的规范,这样避免了独家经营,我们可以多制度地发展公交。
主持人:现实的角度讲,徐州怎么解决呢?
杨:第一个是会商制度,城市公交和公路客运两块,这两家部门在今后公交线路一定要采取会商会办的原则,如果苏朋公司能按照公共交通的要求,愿意跑这个线路,愿意按照公交政策实施的话,只要符合标准,我们可以让其加入公交队伍。
张:我插一句,让苏鹏公司,也参加到徐州公交这条线路的运营,可能暂时会平息苏鹏公司的一些不满,但是我想根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因为这次事件平息以后,还可能出现更多的类似的情况。就是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批更多的其它的公司参与这条线路的竞争,那么公用事业管理部门,也可以批其它的公司,也参与到线路的竞争。这样还是造成市场不规范,管理不规范。这五个问题的本质也反映了部门利益之争,所以我想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要从根本上,从管理体制上下大力气解决。
主持人:这次发生在徐州的事件,背后是由于不同部门的审批造成的,这个问题具体讲应该怎么解决呢?
杨:我想这样,我们继续要有一个法规来约束,再一个管理体制上,能有一个理顺,理顺管理体制光靠我们徐州市还是完不成的,因为有好多以前的法规界定了这些部门的管理职能,你比如说刚才讲过,公路交通和城市客运就是两家管,往往交叉地区,管理比较混乱,能够在公共交通这块包括成交这方面的管理,能不能明确一家部门管,这样我们好操作。
张:这里我想可以回顾一下其它城市的情况,我这里举一个例子,就是天津市,天津过去也发生过类似徐州这样的现象,市里的公交公司,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的不断的加速,很多公交线路要延伸到它的市辖县、镇和周边地区,本来这是一件好事。那么同时呢,周边地区的一些客运公司也想千方百计地能够把他们的运营范围延伸到城区来,造成了很多的矛盾。天津市的市委市政府,在2000年6月份开始,统一组织了一个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由这个办公室统管全天津市,既包括市辖建城区,也包括它的18个自然行政区、县。这样来统一规划、统一协调,这样的话通过统一的管理,基本上理顺了这个管理体制,这样从那儿以后,像类似徐州市这样的矛盾,就很少发生,即使出现了矛盾,也能通过这种天津公交客运管理办公室能够协调解决,这样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天津市这种做法,我觉得能使得一些地方借鉴。
主持人:非常感谢两位接收我们的采访。谢谢!这次发生在徐州的公交事件,从表面上来看是两个公司之间的矛盾。但实际上是由于不同部门在管理、在审批等方面权限存在重叠、交叉造成的。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捋顺目前的管理体制。否则的话,不仅仅会影响到两个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更主要的是会影响到很多百姓的出行。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