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青岛综合新闻 > 正文
女儿杀母被判无期 恋爱受阻杀亲娘当庭流下了眼泪
青岛新闻网  2004-06-14 01:32:37 青岛早报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早报讯   因母亲不同意自己谈恋爱,19岁的即墨女青年王某将亲生母亲残忍杀害(本报曾予报道)。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天做出一审判决。

    去年,王某认识了一男朋友,并在外租房与男友同居。王某母亲不同意
女儿谈恋爱。去年10月31日晚上,王某趁母亲熟睡之际,将她杀死后逃离现场。法庭上,王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杀害自己亲生母亲,构成故意杀人罪,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坦白的情节,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记者宋振涛)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百盛家电“一元短信低价竟拍”
·热烈祝贺恒丰银行首家分行岛城开业
·中国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在热招
·英国硕士预科课程火爆招生!
·环球雅思 暑期英语 抢先预定
·"我和崂山可乐有个故事"--有奖征文
·海大留英续本/硕士项目热招
·北交大MBA学历学位青岛班热招中
·如何成为中国市场总监/销售经理?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