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综合消息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11日对杜导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公开宣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法庭经审理查明并认定,被告人杜导斌,男,现年40岁,湖北省武汉市人。2002年5月至2003年
10月间,杜导斌先后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其撰写的《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采取诽谤的方式公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庭审中,杜导斌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服判。 法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杜导斌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和,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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