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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没签约 杨小姐吃了亏
青岛新闻网  2004-06-12 01: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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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湖北打工妹杨小姐拨通早报热线2888000说,去年5月份,她在人民一路租赁一处套二的房子,半年租金3000元,房屋押金400元,双方签定租房协议,规定如果房屋内的设施破坏,杨小姐的房屋押金要被扣除。后来她又找了一个女孩李某合租,对方一次性付给她1500元房租。李某后来搬走,房子到期后,房东
来检查房屋时发现,李某曾住过的那间房子地板和墙皮破损,房东扣了杨小姐200元。

    杨小姐说,她曾多次找到李某,但对方不承认房屋是她破坏的。

    记者就此咨询了12348法律热线,工作人员说,杨小姐提供不出相关证据证明地板和墙皮就是李某破坏的,所以很难维权。工作人员提醒说,二房东最好与租房者也签订协议,以免出现问题。记者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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