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英敏 滕世雷 报道
本报济南6月1日讯 从现在起到8月底,我省公安机关将对全省“乱生产、乱销售、乱穿着警服”现象进行专项整顿。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公安机关内部不在编、非授衔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穿着或仿制“99”式警服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纠正,及
时收回警服及其标志;对辖区内企业、商店及个人违法生产、销售、穿着或仿制“99”式警服及标志的“三乱”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加强对警服生产企业的整顿和监督检查,严防其擅自扩大生产、销售警服及其标志。整顿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依照《刑法》、《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立案查处。对非法生产、销售、仿制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行为,要严格依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查处。省公安厅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31—5123389。
责任编辑: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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