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1日报道了市民高先生新装修的地板鼓起的消息后,昨日上午,辽源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装饰公司、地板经销商、该品牌地板青岛总代理一起在高先生家查看了现场,但当事商家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铺设地板的经销商认为是地板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地板的青岛总代理认为是铺
设不当造成的,与地板质量无关。工商执法人员最终协调无果。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消协工作人员,据介绍,高先生的地板是从经销商处购买的,而且是经销商铺设的,按照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地板出现问题,高先生只须找经销商索赔即可,经销商应先赔偿高先生的损失。而高先生现在协商不成,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记者随后将此事告诉高先生,高先生表示既然事情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他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见习记者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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