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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立下治安军令状 保证不发生恶劣、群体性事件
青岛新闻网  2004-06-01 09:30:23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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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31日讯 从现在起到国庆节,保证全省不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不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治安安全事故。在今天结束的第二十一次全省公安会议上,省公安厅为近期的治安防控以及严打斗争制定了硬杠杠。

  针对夏季多发案件的特点,公安部门把打击的重点
放在入室盗窃、拦路抢劫、街头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方面。目前全省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全省公安将加强盗抢机动车案件的侦破工作,严惩一批严重犯罪分子。同时,继续开展好创建“无黑恶犯罪县市区”活动。

  麦收季节,全省公安在积极为收割机通行提供方便的前提下,将加大对各类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在交通管理方面,交警部门将把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作为重中之重,重点解决长途客运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车、严重超载等问题,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在爆炸剧毒危险物品管理方面,将进一步组织力量,对辖区不断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业户,将坚决予以取缔。 (记者 刘洪智 张庆村)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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