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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综合消息 从6月1日起,消费者在武汉市零售药店买到假劣药品,一周内可以前往当地药监部门退款。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项“先行赔付”措施在国内尚属首创。 武汉市药品监管局日前作出规定 ,从6月1日起,凡消费者个人在武汉市任何一家零售药店购买了假冒伪劣药品,一周内均可前往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药监部门一经查实,7个工作日内退款,并根据有关线索对制售假劣药品的企业进行查处。
武汉市药品监管局日前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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