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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即日起,辽宁省将清理行政执法机构现有人员,临时人员和借调人员将全部予以清退。这是记者昨日从辽宁省政府获悉的。
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辽宁省决定首先在鞍山和丹东开展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的试点工作。实现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的分开,重点在城市管理、
文化市场管理、资源环境管理、农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以及其他适合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域合并、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则适当地调整归并技术检测、检验、检疫机构。
对执法人员的要求将参照公务员的标准和职业特点,清退临时人员和借调人员,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门的录用考试,公开竞争,并实行轮岗制度。 (记者 冯岚)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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