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研究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
,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我国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近几年来,全国农村广泛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农村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农村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之中,切实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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