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5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了解到,11名受拆迁事件影响降职和调离处分的公职人员现已全部返回原工作单位,处分全部撤销。 “四包两停”搞拆迁 2003年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为配合珠
泉商贸城拆迁,以县委办、政府办“两办”名义下发了“嘉办字[2003]136号文件”。文件中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尤其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务必做好珠泉商贸城建设范围内被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拆迁动员工作”,并具体提出了“四包”责任和“两停”的处罚方式。其中“四包”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两停”指对达不到要求的干部,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 11名人员受牵连 “四包两停”政策出台后引起了嘉禾县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对,2004年5月11日嘉禾县废止了136号文件。据了解,在整个珠泉商贸城的拆迁过程中,共有11名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因在拆迁工作中“工作不力、不作为”而受到牵连。嘉禾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后,自5月10日起至5月20日,受到牵连的公职人员先后被调回原单位工作,没有执行的也撤销了原来的调令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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