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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逞一时之快付出千元代价 上海电子警察拍下违法大户
青岛新闻网  2004-05-27 16:05:55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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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电子警察”违法处罚采取新办法以来,最大的“违法大户”已经产生。沪DK4548轿车车主将收到9张罚单,总罚款额达3000元。

  按照以往规定,“电子警察”抓拍到的超速、闯红灯、乱变道等违法行为,罚款标准在5元至200元之间,并辅以扣分、扣证等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市交巡警总队依法规定
了新的处罚方法。新规定仅设置了200元和500元的两类处罚标准,超速50%以上的罚款500元,其他违法行为处罚200元,目前“电子警察”违法处罚不扣分也不扣证。

  新办法采用至今,已有2万余辆次的违法车辆被“电子警察”拍摄到,其中超速行驶的占了85%左右,超速50%以上的达4000多辆次。像头名“违法大户”的9次违法全部为超速,其中4次超速50%以上,车主将为这4次“逞一时之快”付出2000元的代价。另外排名第二的沪C13587车辆,被记录到7次违法,罚款金额达1400元。

  据交巡警总队有关人员透露,在5月1日之前被“电子警察”抓拍到的违法行为,仍然按照原来的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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