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青岛综合新闻 > 正文
防止污染为养殖场定“距离” 鸡鸭距居民区须千米以上
青岛新闻网  2004-05-27 15:25:42 齐鲁晚报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为减少家禽养殖与外界环境的双向污染,降低家禽疫病的发生与流行,我省给家禽养殖业立了“规矩”,要求规模养禽场和居民区必须保持距离,各类城市城区、城郊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禁止建设家禽规模养殖场。

  省畜牧办公室要求,种禽场、规模养禽场、饲养小区距离居民区、交通干线不少于
1000米;种禽场、规模养禽场、饲养小区距离家禽屠宰加工厂、家禽产品销售市场不少于2000米;种禽场、规模养禽场、饲养小区距离活禽交易市场不少于2500米;同类种禽场、规模养禽场、饲养小区相互之间距离不少于1000米;不同种类种禽场、规模养禽场、饲养小区相互之间距离不少于1500米;种禽场、规模养禽场距离生猪等易相互感染的其他家畜养殖场距离不少于2000米。    禁止在以下区域建设家禽规模养殖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及缓冲区;各类城市城区,城郊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候鸟、野禽集中栖息地和重点迁徙中转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新建商品养殖场,由承建单位或个人向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备案,方可建设,开展生产经营。

  加强对农村分散养殖家禽的管理,规范散养户的行为。所有散养的家禽,都要实行圈养,按规定进行防疫;引导散养户扩大生产规模,进入饲养小区或建立养殖场,逐步减少养殖户数;家禽散养户比较集中的乡村,要合理布局建设家禽粪污处理设施,对家禽粪污统一收贮、集中发酵,实施无害化处理。(完)(记者 吴修安)

  责任编辑:原霞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海信地产"成品家快乐阳光之旅"揭晓
·中国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在热招
·解密雅思内幕 助你雅思高分
·英国硕士预科课程火爆招生!
·崂山可乐热销岛城市场探秘
·青岛雅思备考指南 请考生注意!
·如何成为中国市场总监/销售经理?
·北交大MBA学历学位青岛班6.5开学
·如何提升人际影响力 超越竞争对手?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