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上午,日本福冈劳工诉讼案中国原告刘千、张宝恒手持“不当判决”标语站在日本福冈高等法院门口,以示抗议。当天,福冈高等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推翻一审判决,驳回了15名中国劳工的诉讼请求。
昨天,福冈诉讼案二审辩护团团长
小野山裕治等人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召集新闻发布会。他说,福冈高级法院二审承认了日本政府和三井矿山公司绑架中国劳工、强制其劳动的事实;但以“超过诉讼时效(经过20年后丧失赔偿请求权)”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
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抗日战争纪念馆、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联合发表了一份书面声明。他们认为,福冈诉讼案二审判决无视事实,是极不负责任的判决,他们提出强烈抗议。
小野山裕治表示,只要委托人有意愿,他们将继续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律师团同时希望建立战后赔偿基金,他们今天将向日本内阁提交有关赔偿基金的方案,希望从政治上推动国民立法,成立赔偿基金。
■背景链接
2002年4月,日本福冈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首次承认强掳和强迫劳工劳动是国家和企业共同实施的非法行为,并判三井矿山公司赔偿中国劳工每人1000万日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和100万律师费,驳回公开谢罪和对日本政府的赔偿请求。
中国劳工团今年5月9日在福冈高级法院提出旨在追加日本国家责任的二审诉讼,要求进行每人23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并公开发布道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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