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3年前,我家定购3台家电,今年春节想安装,商场告
诉我,找不到了。”昨日,家住龙口路的毕大妈到中山路工商所投诉这一怪事。
三年前刷卡买货
昨天,毕大妈拿出两张商场的发票展示给记者,“前年,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当时持有各种现金卡的必须尽快消费,我就在两个商场买了3件电器。”记者看到,一份发票的购货日期是2001年1月25日,购买了一台热水器,价格是1196元;另外一份购买时间是2001年2月18日,购买一台燃气灶具和排油烟机,总共花了840元。
“当时,我就告诉商场,自己要装修房子,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安装电器。”毕大妈告诉记者,购买时,她提出了这个要求,商场的销售员满口答应了,并告诉她,随时要货,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要货吃了闭门羹
因为种种原因,今年春节,毕大妈家的房子才装修完。这时,毕大妈觉得,自己定购的3台家电可以上门安装了。“我找到商场,而商场却说要找厂家去拿货,而厂家却又说当时的销售资料找不到了。”在寻找了很多次无果后,毕大妈到中山路工商所投诉。
在毕大妈提供的送货单上,记者看到,有关热水器的送货单上标注了预约送货有效期为15天,而另一份送货单上没有标明有效期。
中山路工商所有关负责人认为,尽管毕大妈在这件事上应承担责任,但商场应该提示消费者,注意把自己定购的商品及时取回。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之中。(记者陈勇通讯员丁萍)
图:昨日,毕大妈拿出两张商场的送货单说:“这3件电器能不能拿回来,我心里真没底。”记者赵健鹏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