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发表《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全面回顾和介绍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近40年来取得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以及社会进步,以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民族政策和西藏真实情况的了解。
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表白皮书专
门介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实施情况。白皮书全文约一万两千字,共分5个部分。
白皮书列举大量数据与事实,详细介绍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建立和发展,并指出在这一制度的保障下,西藏人民在政治上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享有继承发展传统文化和信仰宗教的自由。白皮书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西藏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针对达赖集团在国际上不断攻击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没有实质内容”,提出要依照香港、澳门的模式,在西藏实行“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白皮书明确指出,这种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达赖集团现在所攻击的西藏民族区域自治,正是十四世达赖曾经支持并参与筹备的,达赖对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攻击,不仅违背今天西藏的事实,也违背他自己当初信誓旦旦说过的话;西藏与香港、澳门的情况完全不同,不存在恢复行使主权的问题,不存在重搞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可能;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西藏自治区的设立、地域范围是根据宪法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规定以及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的,任何破坏和改变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是包括广大西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所不能答应的。
白皮书指出,以达赖为首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西藏地方政权早已被西藏人民自己建立的民主政权所代替,西藏的命运和前途再也不可能由达赖喇嘛和达赖集团来决定,而只能由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来决定。这是西藏不容否定和动摇的客观政治现实。
白皮书说,中央政府对达赖喇嘛的政策是一贯的、明确的,希望达赖喇嘛正视现实,认清形势,真正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争取在有生之年为国家和西藏地方的发展进步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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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政权大事记
●公元13世纪,西藏成为中国领土一部分。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藏遭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
●1951年5月23日,西藏实现和平解放。
●1959年,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为维护封建农奴制度“永远不变”,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支持下,于3月10日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图谋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同年3月28日,国务院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
●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西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普选,翻身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1984年,中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