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身为孩子母亲的张某到处施展骗术,声称能帮上自己孩子老师的忙,收受4万元“活动费”后,却不能替人办事。前天张某被李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欺骗老师拿钱四万
张某的女儿
正在上幼儿园,她在与女儿的老师闲谈过程中得知,该老师的女儿没考上大学,全家人正在为此事发愁。张某于是便自吹与某大学负责招生的领导人是“熟人”,而后又称自己的丈夫在市公安局某处工作,如果不想上大学,她可以安排老师的孩子到市公安局上班,先后骗取4万多元作为“活动经费”。
事情败露全部退款
由于张某一直没能把事情办妥,张某的欺骗行为引起孩子老师的怀疑。经询问得知,张某的丈夫根本不在市公安局工作,孩子的老师于是向警方报警。事情败露后,张某向孩子的老师退赔了全部“活动经费”。(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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