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莒县来青打工的王吉伟16日在快餐店被热水烫伤双脚,昨天他的父亲王传新来到早报读者接待室说:“店主只给王吉伟擦了点药,我要求带他去烧伤医院治疗,并因此与店主发生争执,后来在110民警的帮助下才去成,经检查是Ⅱ度烫伤,伤口已感染。打了
两天吊针后,店主就不想管了。”
记者马上与王传新赶往乐陵路上的大洋快餐店。店主孟经理告诉记者,他本想送王吉伟去有熟人的市北区医院,但王传新坚持去烧伤医院。
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同意迅速去市北区医院治病。
经市北区医院医生诊断,王吉伟不用住院,先打3天吊针消炎,下周一复查。
最后,当着记者的面,双方谈妥:快餐店支付王吉伟的所有治疗费用,并为他补齐没发全的工资。记者杨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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