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大货车司机将站在车前的人撞死,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实验”复原尹某驾车肇事现场后证实,尹某系过失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市北法院昨一审判处尹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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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尹某找了个给别人开大货车的活,去年10月11日下午,尹某到杭州支路办事遇到夏某,因夏某曾与尹某车主为争货源发生过矛盾,双方发生争执,被围观群众劝开后,尹某驾驶半挂大货车离开,夏某站在车前处不放行,结果被大货车拖出100多米远,当场死亡。
发现轧死人后,尹某驾车逃离现场返回青州老家。几天后,尹某到青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鉴定,夏某系被汽车撞及碾轧致颈部脊髓挫伤而死。
死者家属认为,尹某明知夏某在车前仍继续开车,明显怀有报复心理,应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尹某辩称,自己当时坐在车里没看到站在车前的夏某。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实验”,复原当时肇事现场的情景证实,由于尹某所驾大货车体积庞大,坐在驾驶室里,根本无法看到站在车前的夏某,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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