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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干个体运输的岳某揽了个运煤的活。2002年10月,岳某伙同他雇的货车司机王某,驾驶自卸货车从青岛港前港公司煤堆场前往黄岛发电厂运输煤炭时,采用故意少卸煤的手段,将煤炭偷运出去自行卖掉。此后,岳某和王某先后5次将共计20吨煤炭偷运出去,卖给胶南一家砖瓦厂。市北法院昨以盗窃罪各 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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