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中小企业办了解到,作为我省经济“三个亮点”之一的民营经济今年一季度更加耀眼:注册资金达2685.4亿元,增长达60.8%;上交税金35.7亿元,增长31.55%。
民营经济的竞争力在资本市场上得到充分展现。2003年,我省民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79亿元,其中引进资金610亿元,同比增长99
.5%。民企与外商及港澳台合资合作新签协议项目2699个,投资额85.4亿美元,外商实际投资额43.2亿美元,两项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39.8%和64.9%,单个项目的平均协议投资额由上年的131.4万美元提高到316.5万美元,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明显增多。
2002年,省委、省政府将民营经济确定为全省经济的“三个亮点”之一,出台一系列措施,明确民营经济的国民待遇地位,消除不适应民营经济特点的政策和规定。省直各部门相继制定配套政策205条,许多市、县的政策被认为更具操作性和突破力,济南市取消61%的审批项目和20%的收费项目,德州市每年开展“百日无会议、检查、收费”活动,每年企业可减负5亿多元。同时,我省还每两年对先进民企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一次表彰。现在,一个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已在我省基本建立。
民营经济在做大自身的同时,社会贡献也进一步扩大,去年我省民企上交税金占到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52.8%;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到全省GDP的30.2%;吸纳下岗失业人员68.4万人,同比增加30.7万人;提供的工资性农民收入达人均1395元,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4.2%。潍坊82.9%的新增就业人员集中在民营企业。李强 张莉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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