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消防服务热线根据群众举报和现场勘察,对某油业公司在居民楼旁建设的储油罐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状况,采取了有效整治措施,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储油罐。 据了解,位于李沧区九水东路的青岛某油业有限公司系中美合资企业,1997年建厂时,在厂
区西侧建设了9个储油罐,在北侧建了两个小润滑油罐。1999年,刘家下河村建成一居民楼,该居民楼距离该公司西侧罐区外墙仅3.5米。2001年6月,该公司又将这两个小润滑油罐改造成高度12米、总容积600立方米的3个大润滑油储罐。前不久,该楼居民以距离储罐太近,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为由,向“119”消防服务热线进行投诉,要求消防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 接到举报后,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十分重视,专门邀请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专家来青勘察现场、了解情况,依据消防规范仔细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李沧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必须将现存油品全部清运完毕,12个油罐全部停止使用;并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厂区的电气设施、罐区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相应配置了灭火器材;派消防干警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帮助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以确保万无一失。目前,该公司的全部储罐已清空,区消防大队要求该公司在储罐未搬迁前严禁使用,还对有关问题的彻底解决正在进一步协调。王书刚王宁言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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