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世界超市买的肉馅缺斤短两。”昨日,根据市民王先生举报,记者到青岛家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暗访。
塑料盒也按肉价卖
王先生介绍,他近日从家世界买了一盒包装好的肉馅,外包装盒上写着“净重0.31千克”,他当场到公平秤上一称,发现这个重量根本不是净重,而是包括外包装在内的毛重。据了解,“家世界”自称卖肉制品时都去掉了8克皮重。
昨日下午1时许,根据王先生举报,记者来到“家世界”二楼生鲜区肉食专柜。记者从冷柜里先后拿了鸡脖、鸡心、猪肝、分割肉等包装好的商品,到公平秤上称量,发现每份带外包装的肉食称出来的重量去掉8克皮重后,都比包装上的净重数少。随后,记者又拿了一盒标注0.4公斤、价值8.52元的苏式干衣肠(题图),发现这盒干衣肠少了10克。结完账后,记者拨打了辽源路工商所的电话。
“误差”为何全短秤
10分钟后,辽源路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家世界购物广场生鲜区肉食专柜。在该专柜前,执法人员拿起一盒包装好的猪肝,包装上标注的净重为0.33千克,执法人员撤掉包装袋,放在秤上一称(左下图),显示是0.32千克,少了10克。
随后,执法人员又称了猪腰子、腱子肉,发现包装上标注0.42千克的腱子肉实际重0.41千克,包装上标注0.274千克的猪腰子少了6克。
对此,商场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误差有正有负。“既然是误差,为什么每份都短秤?而不多秤呢?”执法人员当即反驳,工作人员被问得哑口无言。
每天销肉半吨多
执法人员问:“是不是秤有问题?”“肯定不是,我们的秤刚在本月检测了。”家世界购物广场生鲜区的李经理承认他们商场的秤没有问题。
李经理解释,可能是个别员工忘了去皮,特别是一些包装商品都是早上6时就开始制作,“大概是员工疏忽了。”李经理介绍,他们商场负责包装分割肉的有两三名员工,“你们一天大约销售多少肉?”记者问,李经理告诉记者,一天大约在五六百公斤,“像这样包装成盒的肉,每天大约能卖多少呢?”李经理告诉记者:“我们商场比较少,一般每天10公斤吧。”“肉制品包装不够秤的情况,据你了解,是否在其它商场也有呢?”商场一名负责人回答:“有的。”
重罚商家一万元
辽源路工商所所长赵景祥告诉记者,商场此举是属于欺诈消费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最高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家世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已经构成,而且受害者相对较多,工商所将按高限给其万元重罚。
新闻内存
●5月11日,记者随八大湖工商所执法人员检查宁夏路大福源超市冷冻包装食品时发现,净含量380克的一袋鸡腿肉串,毛重378克。
●4月29日,记者跟随物价执法人员暗访中山路一商场的地下超市时,发现商家在出售海参时多算了2克,价值14.24元。
●4月5日,市质监局计量执法人员检查了山东路、闽江路、敦化路和八大峡一带的8家宾馆饭店时发现,除1家在零售称重时配备了电子秤外,其它7家均使用了分度不符合规定的弹簧秤或台秤。在敦化路一酒店内,鲜虾每千克少了80克。
●1月15日,在台东三路某商场,市质监稽查局随机抽取了一份包装好的净菜青椒,销售人员称包装袋上的标注价格已去掉6克皮重,但执法人员将净菜拿到标准秤上一称发现,皮重12克。
中型超市月“短”近万元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给商家算细账昨天,根据在家世界购物广场的检验情况,执法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该商场检查发现的一盒包装好的0.42千克的腱子肉少了10克,该商品每千克售价15.80元,这盒肉实际上多赚了0.158元。按照该商场所说的每天销售10公斤肉来算,一个月就可多赚112.85元。而商场里缺斤短两的商品不只肉类一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像这样商场自包装商品缺斤少两的情况不在少数。一个中等规模的超市每天因此多收300元不成问题,而这个数目已经足够维持商场的日均耗电、用水等基本费用。
日均投诉近十起
工商局今起将重点打击“缺斤短两”商家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获悉,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消费者有关食品缺斤短两的投诉继手机家电之后,排行第三。据统计,四月份此类投诉共有230多件,占投诉受理总量的5%。
市工商局消保处严碧龙处长告诉记者,每天关于投诉商品缺斤少两的投诉在10起左右。为此,市工商局提醒市民:看清食品包装盒的净重量,以防受骗;在购买商品后要仔细保留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同时,他表示,工商局今起将重点打击此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电话12315。
图:执法人员发现,展柜中包装好的食品平均每份少8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