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消息 记者昨天获悉,2004年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已出台。2004年我国高校毕业生280万人,比2003年净增68万人,增幅为32%,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国家新出台并采取了十大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中明确提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要达到或高于去年的同期水平,即达到或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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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规定国家将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政府支持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等重大项目,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
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西部志愿者规模扩大为1万名;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地方项目,引导大学生到当地贫困地区服务,地方财政要给予支持。
同时培育和建设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进行欺诈、损害毕业生权益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新政策还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管理和技术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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