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学校食堂的粮油、蔬菜采购要采取公开招标,所有食品供应商必须是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资格、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昨日,市财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所有驻青高校中实施“阳光食品工程”,并尽快在全市每一所有
食堂的中小学中推广。
据介绍,由于各种原因,部分高校食品进货渠道不畅,食品质量相对低劣,对就餐学生身体健康形成潜在威胁。昨日,市财办要求在所有驻青高校中推广“阳光食品工程”,各高校要严把资质准入,凡采购的食品,必须是质量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放心食品,所有食品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生产条件。各高校大宗采购或定期采购粮油、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品等食品,应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
据悉,“阳光食品工程”将尽快在全市中小学推广。(记者于晓平通讯员张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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