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5月10日讯(记者 刘洪智 实习生 方超)
济南出租车司机陈某肇事致人重伤逃逸,后迫于压力投案自首。为此,天桥交警大队决定上报济南交警支队审批下达禁驾决定书,陈某有可能成为济南市第一个被终生禁驾的司机。
5月5日凌晨零时许,天桥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在天桥西副道桥洞
处,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昏倒在自行车旁。经了解排查,交警确定某出租公司的鲁AX×569车有重大交通肇事嫌疑。
交警随即通知了出租公司的负责人,并与车主取得联系,要求通知驾驶员立刻自首。交警随后赶到医院得知,经法医鉴定,50岁的伤者刘某头部、内脏严重受伤,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凌晨5时许,肇事司机陈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7日,陈某被刑事拘留。
交警认定陈某负有全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陈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他的姓名与身份证号以及肇事逃逸情况也将被登记在车辆信息系统内。今天,警方已向陈某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口头告知了陈某将被禁驾的处罚。如果陈某在禁驾决定书下达后的60天之内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他将是济南市第一个被终生禁驾的司机。
新闻背景
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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