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孙先生拨打早报热线2888000说,前两天他乘长途客车从海阳到青岛,发现自己的提包不见了。司机只给赔200元衣服钱,其他的损失无法赔偿。孙先生说自己包内有手机、衣服等物品,不知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
记者随
即电话咨询了市运管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乘客乘坐长途客车,大件行李应托运;而随身携带的物品应自己保管好,丢失行李,失主和司机都应承担一定责任,失主可以报案,由警方立案调查。如果司机和失主愿意私下解决,也是允许的。因为一般无法核实包内物品的价值,因此赔偿的具体数额不好确定,只能由双方协商处理。见习记者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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