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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实施仅10天 全国多名肇事司机面临终生禁驾
青岛新闻网  2004-05-10 16:36:01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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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5月10日电 从5月1日到10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仅10天,全国已有多人因交通肇事逃逸,面临终生禁驾的处罚。

  5月1日当晚,安徽籍男子郑某驾驶货车在南京市栖霞区肇事后,不顾被撞车辆驾驶员多次拦截逃离现场。据了解,1日晚8点半左右,一辆大货车与郑某的蓝色货车相撞,大货车
驾驶员下车打算和对方理论一番,不料蓝色货车很快重新发动,并不顾对方多次上前拦截,一溜烟地逃离现场。虽然事故中并无人员伤亡,但郑某的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5日,郑某被警方抓获。

  五一假期间,深圳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两名肇事驾驶员被刑事拘留。5月1日晚,运输车司机邓某驾车沿深圳观澜南环路由东往西行驶,至樟坑径路口时将由南往北横过路口的行人陆某撞死。发现撞了行人,邓某不管不顾,驾车逃之夭夭。不久,民警将邓某抓获,扣押了肇事车辆。

  5月2日晚10时30分许,司机陈某驾驶运输车在深圳南天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龙华同富裕路路口时,将正欲通过路口的一名行人撞倒。陈某没有停车救人,而是继续驾车前行,运输车的右后轮从倒地的行人头部碾压而过,致使其当场死亡。此时,陈某及车上另一乘车人下车看了看,感觉事情不妙,继续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而在5月4日上午9时,北京肇事司机李某迫于多方压力到交管部门投案自首。3日17时40分左右,北京门头沟区城子大街汽车十厂门前,李某驾驶一辆白色捷达小客车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虽然李某有自首情节,但肇事逃逸行为将使他面临终生失去驾驶资格的处罚。(记者杨金志)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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