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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60万元 河北一信用社主任一审被判17年徒刑
青岛新闻网  2004-05-04 02:08:42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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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3日电   一个县信用社主任,竟然一次就受贿160万元。河北省易县原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主任焦建华因受贿罪、行贿罪,日前被高碑店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非法所得195.5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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