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6日讯 今天上午,在欢乐的乐曲声中,一对青年手挽手,踩着红地毯,走进济南市市中区婚姻登记厅,宣誓,签字……男青年叫迟涛,今年30岁,是名在押服刑人员。他和眼前这位叫王霞的女青年相恋了十几年后,终于如愿被批准结婚,而迟涛也成为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省被准予离开监狱结婚登记的第一
人。
烟台青年迟涛1993年因犯抢劫罪被判死缓。迟涛服刑后,王霞鼓励迟涛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出狱。在狱管人员教育及爱情力量感召下,迟涛在监狱里自学成才,担任了监狱里的文化教员。因表现突出,4次获减刑,使总刑期减至17年。
去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迟涛申请结婚登记,获批准后,今天上午在狱管人员陪同下登记。一身新装的迟涛说,爱情、亲情是他努力接受改造的最大动力之一。
据省监狱有关人士介绍,新婚姻登记条例方便了公民的结婚登记,但仍有必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等规定。实际上,服刑人员一经服刑,户口即取消、身份证即作废。为此,民政部下发内部解释:保障服刑人员依法进行婚姻登记权益,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可以监狱证明代替。
记者 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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