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从本报记者报道“赵忠祥今天正式声明”后,昨天陷入被女医生起诉事件的赵忠祥和律师几经反复、思考后,迫于媒体各方的压力,昨晚终于公开向本报发来律师声明。再次坚定赵忠祥本人的态度:媒体应该对刊发的材料负责。
这份看似简单的律师声明,背后其实是赵忠祥、王律师一波三折,几易发表时间,深思熟虑
后才做出的决定,“我希望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事实”。记者昨天下午致电赵忠祥的律师王先生,他起先很抱歉地告诉记者:“今天情况有变,对方也发表了三点说明,还否认了媒体刊发材料的真实性,自己把自己否认了,很奇怪。现在真假难辨,我们想再看看情况,然后再发表我们的声明。”
被告、原告双方都在媒体上互相观察对方反应,然后“斗智斗勇”。而且王律师向记者坦言:“饶女士一天一个说法,今天说媒体报道失实,不知道明天她会有什么变化。事实上,我们的声明也是针对媒体,应该是一致的。”
三个小时后,记者意外接到王律师打来的电话,他告诉记者已经决定发表声明。对于这样反复无常的变化,他解释说:“刚刚赵忠祥又和我沟通了很久,今天他接到的电话实在太多了,已经不堪其扰了。虽然我觉得这不是发表的最好时机,他还是要求我能够今天给媒体同仁一个正式态度。”
至于声明的主要内容,还是针对一些媒体刊登饶女士长达4千字的情感纠纷材料,措辞十分委婉,但是已经提出要追究“法律责任”。对此,王律师一再向记者强调:“我们并非指责媒体,只是希望媒体刊登与本案无关的材料时,应该谨慎,自己应该核实真实性。媒体的报道应该对读者、法律、当事人负责。”
引自四川某媒体
胡永春也断然说,所谓“饶颖自曝与赵忠祥两次怀孕”的报道全是假的,他和饶颖根本没接受上海某报记者的采访,现在,弄出这样严重伤害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赵忠祥名誉的新闻,应该由上海某报记者负主要法律责任。
为此,胡律师代表饶颖发表三点意见:一、饶颖和我根本没接受上海某报记者的采访;二、那篇文章所谓“饶颖……两次怀孕”的新闻,纯属该记者编造;三、上海某报及全国部分报纸、网站刊登或转载此消息后,给赵忠祥造成了名誉损害,应由刊登者和转载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饶女士否认记者捏造事实
四川某报“饶女士斥责上海某报记者编造事实”的报道昨天引起不小的震动,但是记者昨天致电饶女士本人时,她完全否认。
饶女士告诉记者,她通过网络已经看过上海某报刊登的4千余字的“情史恩怨”,“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不存在什么捏造事实的情况”。对自己的律师胡永春认为此材料虚假的情况,她也给予反驳:“我有两项起诉,其中之一就是人身损害,我的律师接过我的诉状,他怎么会不清楚?而且这是本案最基本的事实。作为一个职业律师,他不会说出这么荒唐的话!”
记者多次致电胡律师,手机一直无人接听。饶女士十分肯定地说:“我针对这事曾经问过我律师三遍,他都回答绝对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更没有所谓的三点说法。”(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