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据《重庆晨报》报道,5月下旬或晚些时候,重庆开县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6名犯罪嫌疑人将在万州受审。负责公诉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目前正进行起诉前准备工作,地处万州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负责这一案件的审
理。
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原队长吴斌;原录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院定向井中心原工程师王建东;川东石油钻探公司二分公司12队原技术员宋涛;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原副司钻向一明。
2003年12月23日,位于开县高桥镇的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罗家16井发生特大井喷,导致243人中毒死亡。这起事故被确认为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庆警方先后将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吴华等6人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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