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违纪违规违法的从政行为及政商关系,不仅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还滋生大量腐败行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据瞭望周刊报道,针对以上问题,中央于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主要在三个方面作
出规范:一是规范“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应当符合辞职条件”,特别要求“对党的高级干部、地方党政正职和一些特殊岗位的干部辞去公职应当从严掌握”。二是规范“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履行辞职程序”,尤其“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要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三是规定“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从业应有必要限制”:“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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