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日,市安监局出台了《青岛市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查处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市民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经查实后,可按隐患危害程度等级,给予100元到3000元不等的奖励,凡经市安委会专家组鉴定为极度危险,并且避免了重大损失和伤亡的安
全生产隐患,举报人可获3000元到10000元的奖励。
据了解,安全生产隐患举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有关法律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人员、环境、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未按规定审查、验收而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等。
据介绍,此项安全生产奖励资金设有专门账户,专款专用。获奖的举报人接到通知后,可持有效证件到市安监部门领取奖金。举报电话3881995。(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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