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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夜间爬窗掉下楼 劳动部门:划定责任可要求补偿
青岛新闻网  2004-04-22 02:44:56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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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20岁的打工女青年夜晚回家时从4层楼上坠下摔成重伤。“她算不算工伤?”昨天,这名打工者的亲友拨通早报热线2888000讲述完事情的经过后说,他们将向劳动部门反映此事。

    这名打工者姓王,两个月前来青在一
家饭店打工。她的亲友介绍说,前天晚上,王某回家时,发现自己忘记带房间的钥匙,为图方便,她便翻越邻居家的阳台爬向自家窗口,结果从4楼摔下。目前,王某仍在医院抢救。王某的工作单位仅支付了少量的医药费,王某的亲友对此感到不满,要求单位按照工伤的标准处理王某的医药费并补偿误工费。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认定处的工作人员,他们介绍说,这件事虽然发生在王某回家途中,但因王某明知涉险爬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单位不能承担全部的责任。“王某的亲人可将此事向我们汇报,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后将划定相关的责任,并要求单位给予王某适当的经济补偿。”工作人员说,市民如遇到类似的问题可向该部门咨询,电话:6010815。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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