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市民吴先生近日购买了在四方区的一处商品房,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开发商在合同中规定,用户不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吴先生感到不解,安装太阳能热水
器是节约能源之举,为什么要受到限制?    据吴先生介绍,看到购房合同上的这一条附加的规定后,他咨询了开发商,开发商说,这里的房子在设计时,没有考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也没有预留相关的位置等,因此不准用户安装。    其实,吴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在岛城的许多小区都存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小区物业公司明文规定,所有的用户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还有的小区规定,若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理由都一样:居民各家单独安置,会形成楼顶的乱搭乱建,影响小区的美观,同时,太阳能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又容易发生漏水,损坏楼顶设施等。    一家物业公司的人员告诉记者,因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引发的纠纷处理起来也非常麻烦。由于楼顶是公用部位,损坏后需全体业主出资维修,如果装上了太阳能热水器,出了问题谁来负责?    据了解,市建委在2001年曾发文,就新建工程同时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这些规定并没有落实到位,目前,许多新建的工程并没有考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问题,导致太阳能热水器一直不能顺利安装。(记者芦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