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晚报版面图 > a25 > 正文
私存公款1亿元只为能拿好处费 首钢贪官受贿两百万
青岛新闻网  2004-04-17 13:49:34 青岛晚报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首钢总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徐志刚将首钢1亿元公款存入一家银行后,受贿203万元,结果这笔巨额公款中的7000万元被人骗取。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徐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nbsp;   2001年3月至5月期间,徐志刚与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公司工人姜钰辉合谋,接受马新、孙亮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将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公款1亿元存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为此,徐志刚、姜钰辉共同收受马新、孙亮给予的贿赂250万元,其中徐志刚分得203万元,姜钰辉分得47万元。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2004年股市走势交流报告会
·中国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在热招
·酷爆果汽——活力自主,激爽任我!
·海信“龙虎计划”12日开始启动
·钻石职业PTT国际职业培训师训练营
·如何成为中国市场总监/销售经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正在热招
·拿什么拯救疤痕德国Maya用疗效说话
·英国北方大学联合会预科课程热招
 

 相关链接:


 下一篇:

 ■ 站内检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