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发出关于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限期完成调查,并确定了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期限。
市建管局要求,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和制定还款计划;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须按要求填写《调查
表》,并于5月8日前报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审定后于5月10日前报市“解欠办”。凡存在拖欠的,必须按工程项目由拖欠方与被拖欠方签订还款协议并填写还款计划,2004年12月底前还款额不得低于拖欠额的60%,2005年底前要达到90%,2006年要全部还清。其中,农民工工资必须在2004年6月底前彻底解决。(记者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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