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3日发布了北京市生产、销售的罐头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罐头食品39种,合格28种,总体抽样合格率为71.8%。其中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1种罐头食品有7种不合格,15家商场、超市销售的28种罐头食品有4种不合格。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
问题是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规定,罐头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均不得检出。按照正常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不需使用任何防腐剂。但是,有些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在罐头中添加苯甲酸和山梨酸等防腐剂;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使用糖精钠代替蔗糖来增加产品的甜度。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醒说,消费者在选购罐头产品时应注意几点:一、应查看生产日期,确定产品在保质期内。二、对玻璃瓶包装的产品,可观察其内容物块形,应完整,无异物,无混浊现象;对金属罐包装的产品,如果发现金属罐外壁或罐盖有因腐蚀引起生锈或包装物外形发生变化,请不要购买。三、应尽量在信誉良好的商场选购正规企业或产品主产区有一定规模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商场中挂牌减价处理的产品,假若购买则必须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认真察看外包装的完整性。(刘浦泉
王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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