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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对“红黑名单”奖惩分明 不诚信别想通关
青岛新闻网  2004-04-12 14:17:55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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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起,凡列入海关总署“红名单”的企业可在通关现场专设窗口优先办理报关手续;而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则不能办理新的加工贸易合同。近日从上海海关新闻通气会传出消息,上海海关将分别对列入“红、黑名单”的进出口企业实行奖惩分明的不同措施。

  上月24日,国家海关总署首次向社会公布了诚信守法进
出口企业的“红名单”和走私违法进出口企业的“黑名单”。惠普计算机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等15家上海企业荣登“红名单”,而上海南汇对外贸易公司等4家企业被归入“黑名单”。上海海关在海关总署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为“红名单”企业提供服务的六条便利措施及对“黑名单”企业施行严密监管的八条措施。

  上海海关还公布了举报投诉和通关业务咨询电话,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投诉电话:63234073、68892143,业务咨询投诉台电话:65031017、65135533-6318。(任羽中 於武进 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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