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建设部官员近日透露,建设部已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0多个部门制订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具体时间表。 有关部门将于2004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6年10月底前解决拖欠工程
款问题。对2004年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加强建设过程监控,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对2004年以后新开工的项目,严格立项和开工审批,杜绝拖欠。 为保证实现上述目标,今年5月底前,我国将完成新一轮调查,彻底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本部门、本地区三年清欠工作计划和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半年对地方清欠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截至今年2月26日,我国已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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