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女医生针筒杀夫案,8日上午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爱梅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爱梅系如皋市人,
是一名乡村卫生服务站的医生。丈夫杨某原先是一家煤炭工人,几年前下岗在家,多年来夫妻感情一直不和
。2003年10月份,杨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当月29日,从南通医院出院回家疗养。其间杨多次要求与张同房均被张以身体不适拒绝,为此,杨怀疑张有外遇,夫妻双方屡次发生争吵。2003年11月12日晚,张爱梅又无端遭到杨的殴打。怀恨在心的张爱梅在要求离婚不成的情况下,遂产生将杨身体搞垮的念头。同年11月13日,张利用杨某身体不适之机,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先将一瓶“速灭杀丁”农药冒充“丹参”注射入杨某的体内,致使杨某痛苦万分。事后张怕事件败露,又决定干脆致杨于死地。2003年11月18日晚,张爱梅趁杨某输液之际,凭借自己掌握的医学知识,以帮助杨某注射“高糖”为借口采用50ml的注射器吸“葡萄糖注射液”一支并吸入约30ml的空气,拔开正在输液的输液管与尼龙针头的接头,接注射器上对杨某实施静脉注射,张爱梅担心不能致杨某死亡,又用同样的方法注射了一次,致使杨某于当晚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爱梅因夫妻矛盾而产生杀害其夫杨某的念头,并利用其掌握的医学专业知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隐蔽、情节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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