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云南大学“2.23”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杨开红、唐学李家属,分别向昆明市中级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对马加爵提出索赔,使此案中马加爵共被索赔82万余元。
其中,邵瑞杰家属诉讼请求共有两项:请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马加爵的刑事责任;判令马加爵支付邵瑞杰的死亡赔偿金152880元,
丧葬费1600元,交通、住宿费共1063元,误工费1022元,精神损失费200000元,共计356743元。杨开红家的诉讼请求共有3项:请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马加爵的刑事责任;要求马加爵当庭向杨开红的家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说明杀害杨开红的动机、理由;要求马加爵赔偿因故意杀人给杨开红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310217.3元(其中误工费309.45元、丧葬费6214.5元、死亡赔偿金152871.4元、交通费552元、住宿费27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唐学李家的诉讼请求与杨开红家的基本一致,惟一的区别在索赔的费用上,唐家并未提出精神损失费这项要求,唐学李家共索赔160343.35元。而龚博家并不打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他们会以刑事被害人的身份出庭、参与刑事诉讼。
(段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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