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到法院打官司,我儿子肯定输!”家住四川路的臧老爹昨天向记者诉说了他用法律讨回被儿子强占的房子的经过。
伪造病母签字
今年76岁的臧老爹告诉记者,他的老伴患有精神病,本
来是四川路5号一家楼房的户主(承租人)。但不孝儿子为了霸占这处房子,早在1988年5月就伪造患病母亲的签字盖章,骗过房产所,偷偷地把房主的名字更换了。臧老爹直到2002年儿子要买这处房子时才得知实情。
“没收”户口簿
臧老爹多次劝儿子去把房主的名字改回去,怎奈儿子非但不听,反而将臧老爹家的户口簿也“没收”了。这种情况下,臧老爹在2003年10月把儿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变更无效
市南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被告擅自变更承租人名字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属无效民事行为。
不过,打赢了官司的臧老爹很无奈,因为案件受理费200元是他预交的,理应承担此项费用的儿子至今没把钱支付给他。(杨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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